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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8月 19 週四 201000:27
[27033243] 消失的點滴...
- 8月 17 週二 201018:19
[27028399] 該如何下標題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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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6月 02 週三 201000:11
[26776231] 一年 One Year
- 5月 31 週一 201019:37
[26771875] 心境與角度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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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5月 27 週四 201000:14
[26759729] busy!
- 5月 27 週四 201000:06
[26759713] T_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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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2月 24 週四 200900:38
[26223446] 道歉文
- 12月 15 週二 200919:42
[26192897] 善意像顆球
同位高中老師寄的信件,與大家分享 ^_^
善意像顆球 丟出還會再回來 有一天家人到一家西餐廳用餐。 那天客人滿多的,菜出得慢,不過還好,陸續送了來,大家開始用餐,吃到甜點時,我點的餐還沒送來,因為是一家人,所以我吃一點你的前餐,你吃一點他的主菜,大家都沒注意到這事,但我沒忘記。 送飲料來時,服務小姐很不好意思地詢問,是不是還有一份餐未送來?我說是,服務小姐很客氣的說了一聲對不起就離開了。 不到三十秒,老闆娘帶著大廚到我旁邊,連聲抱歉,說剛把主菜放下去而已,還要一二十分鐘,問我能不能等一下,或者要退掉。 我答:「沒關係,我知道你們今天忙,難免會慢一些,我等一下好了,等好的時候幫我打包起來,我帶回家。」 老闆娘跟大廚連聲道謝離開。 然後,原來沒點餐的小朋友都有了甜點、水果與飲料。埋單時我驚訝地問說是否算錯了,老闆娘在旁邊解釋道:「因為你的諒解與客氣,所以餐點打八折,沒上桌的那一份免費,小孩子的附餐也免費招待。」 我笑笑說:「妳太客氣了。」 老闆娘回了一句話:「因為你的客氣,所以不得不讓我們更客氣。」 我笑著離開,不因少花錢,只因客氣也可以傳染給別人…… 我的工作讓我常常有機會介紹想裝潢的客戶給做室內設計的朋友,按照行規,或多或少總會有些介紹費,但我從來沒接受。 大概是從高中開始,當朋友要回報我對他們的幫助時,我總是拒絕。我只認真的告訴朋友,那天我需要幫助,拉我一把就好了。 因此,當我須全家外出離家數天時,我不用擔心家裡的魚會餓死、花會枯死,當我需要搬運東西時,我不用找搬家公司﹔當我無車可用時,不必擔心沒人載…… 善意與幫助像是一顆球,善意像顆球 丟出還會再回來,當你毫不遲疑的將球丟向對你招手的人後;有天,當你也在招手時,也會有顆球飛到你手中,或者,還不只一顆。這是滿好玩的遊戲,你不妨也試試! 喜歡這篇文章嗎.... 如果喜歡 ~~~,就把它當顆球讓別人也感受吧!
- 12月 15 週二 200919:21
[26192880] 高中老師寄的信件
唉~!如果有早一點看到此封信就好了。 (T_T)
曾在書上看過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:
在澳洲,費力與他的合夥人佐治在墨爾本做出入口生意,賺了很多錢。有一天,費力發覺銀行戶口的帳目不對勁,一大筆應收款項不但沒有存進去,剩餘的錢反而被取走了,他在吃驚之餘,急忙尋找佐治,但佐治卻失蹤了。
正當他憂懼不安時,佐治的妻帶來警察,將費力帶回查問,說他有殺害佐治的嫌疑。這樁謀殺案經過長期審訊後判費力有罪,因為找不到屍體而判以誤殺,刑期20年。
費力坐了20年牢之後,終於被放出來,他出獄後,用盡一切辦法尋找佐治,終於,他找到了,原來佐治一直躲在南非。佐治當年失蹤,原是帶著情人捲款潛逃,他背叛事業上的合夥人,又趁機甩掉不肯離婚的妻, 與情人在南非重過新生活,即使明知費力含冤入獄,他也悶不吭聲。費力找到佐治後,花了一番功夫將佐治帶回墨爾本,帶到當初起訴他的警察面前,說:「看,這就是那位你們證實我殺了的佐治。」說罷,他突然拔槍,在眾目睽睽之下射殺佐治。「這個人反正是我殺死的,只不過我預先服了刑,現在才實現我的罪行。」
當全世界的傳媒去給費力做訪問時,他述說他的心態:「我受冤枉20年,當年警方為了證實他們英勇破案而舉證我,佐治之妻為了掩飾她的被遺棄而證實丈夫已死,保險公司為了怕賠償而製造輿論,法庭內的法官、陪審員和律師,為了顯示他們的英明神武而判我有罪,每個人都有他們私人的原因而不曾給予我是無罪的疑竇。
我相信,就算我今天把佐治尋了出來,證實了我的冤屈,對這些人來說,充其量是一兩天的歉疚,便煙消雲散了。唯有讓我徹底成全他們的錯誤判斷,才能讓他們嗅到自己手上因冤枉別人而染上的血腥味,?~會終身自責。」
費力再笑著說:「我犧牲了人生中最寶貴的20年猶在其次,精神上所受的冤屈不是政府和法庭向我認錯,傳媒十天八天的報導,群眾的幾聲嘆息就可以補償回來的。我終於殺了佐治,是最能將冤獄平反的,因為從今天起,我沒有被冤枉的感覺,我那20 年的判刑是罪有應得的。
這個故事是不是讓你覺得毛骨悚然呢?
我們不也常犯下相同的罪嗎?當我們聽到有人被批評、被論斷時,我們會做甚麼舉動呢?如果被評斷的是我們所喜愛的人,十有八九會為他挺身而出,為他辯解。但若是我們不喜歡的人呢?那時從口裡說出的,恐怕更加不堪。他真的是這樣的人嗎?不一定吧!而我們附和傷人的言語,真的是因為正義感嗎?
還是因為他曾觸犯我?他不來討好我?他礙著我,擋住我的路?或是說他壞話的人是我的朋友,為表忠心不得不說?我們每個人都有私人的理由不給他公正的評斷。他會因此受傷嗎?
誰在乎?為他辯解對我們又沒好處,反正我們只是順口在嘴上說說,又不是拿刀子砍他。於是這微小的,不值一晒的罪,就在我們不經意間越積越多。有一天,我們也許就像故事中的人,以累積的私心之罪,換來雙手的血腥。
這世上若有比傷害他人更重的罪,就是傷人之後,卻完全不覺得他傷害了對方。一個完全不能反省的靈魂,就是神看了也只能搖頭嘆息吧!
也許今天我們有一千個理由認為某人有罪,請別忘了我們心中有一千個不為己所知的私心,正在迷惑我們的眼睛,讓我們傷人於無形。
- 11月 28 週六 200923:01
[26130328] 台北公館圓環取締方式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