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這2個月裡,我竟然有三次惹同一個人生氣。
我先對你道歉在繼續我的論點發言,因為我知道了你那邊的概略想法;
總覺得也該讓你知道我這的想法,這場爭執才有可能有平息。
對不起,我錯了!
希望你往下瀏覽後,會有想和解的心;因為我想修這段友情 <(_._)>
確定要往下看?
我不希望你讀完後會鬧的更「僵」
所以,確定要往下看?
我是今天才去問人「爆發點」
第一次我承認完完全全是我的問題。
因為我使用了「UltraVNC」這套軟體監看了你的螢幕,不過我對當時的桌面內容的印象完全沒有。
(以下這樣說或許不太適合,不過是我堅持的原則。)
我對於朋友在使用MSN、即時通、。。。等聊天軟體在聊天時我都會刻意的避開、不看與不讀;因為我自己也不想被別人看聊天內容。
我當時的焦點是在「玩『控制』」這點,沒去注意其他的裡面你私人的內容。
要證明的話,就是你有女朋友這件事;若是我當時有去注意你MSN的內容,我應該是實驗室裡最先知道的,但我是在你交往後的兩三週才知。(不知道算不算?)
第二次則是計畫所爆發的,但此次我就只能說我只承認50%。(這也寫應該很過分,不過這是我當時的想法。)
因為我不認同雪隧的一些資料都是我找出來的,而你有天下午對我說「晚上給我檔案」,我原本心中想說「ok阿!互相幫忙是應該的。」
但是,兩天後的晚上你竟然跑去買東西,就丟下我一個人繼續的做模擬參數設定與建模。
我當時真的很氣,我覺得你應該是最瞭解計畫所有內容的人,但並非如此;然後人就跑走了,你這樣要我如何去想?
第三次算是每個人care的點不同而造成的。此次我真的是無心之過...
就我所學習到的法律,在網路的留言、文章等,只要沒有設定密碼,就是屬於「公開」的;若是強制的破解有加密的內容,就是屬於違法的行為。
若是MSN 或即時通的話,我倒是可以理解;但是我沒想到你竟然會care blog是要經過本人同意才能給的。
最後,對不起,我錯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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